为加强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,保障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,维护广大缴存人权益,提升住房公积金贷款服务规范化、标准化水平,根据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》及上级住房公积金政策规定,结合我市实际,我中心制定《烟台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,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公众可在2024年5月23日前,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建议。
1、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:ytszfgjj@yt.shandong.cn
2、通过电话途径反馈:6669261
一、起草背景
根据国务院《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》《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》及烟台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要求,依据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》及相关法律、法规、规章、政策,结合我市实际制定。
二、基本原则
一是坚持依法依规。按程序对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必要性、可行性、合法性、合理性进行全面论证;起草过程中,用语表述力求简洁、严谨、精练,逐条对照溯源,确保每一条目均有上级依据,符合宪法、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上级政策文件规定。
二是注重制度的延续性。以我市已出台的有关业务规范的政策性文件和管理办法(草案)为基础,吸收了其部分内容,充分考虑了相关制度的延续性和稳定性。
三是突出制度创新。在对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》及相关规章、政策进行细化的基础上,结合我市实际,进行制度创新,将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中的创新做法进行总结提升,上升为规范性文件。
三、主要内容
《烟台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》(草案征求意见稿)共九章31条,对贷款对象、贷款条件、贷款额度、期限、利率、贷款程序、贷款担保、贷款偿还、合同变更与终止等方面进行了明确。结合住房公积金制度发展变化和我市实际情况,将贷款额度确定方式、贷款期限、还款资金偿还顺序等予以明确,并为高层次人才贷款、多子女家庭贷款等新贷款种类和贷款缩期展期、变更借款人等合同变更事项,预留相关兜底性表述。